警方介入查詢拜訪後,調閱校方對男大學生進行偵訊,他供稱本人“感受本人被甩了”才會萌發機。但查詢拜訪發覺,男大學生只是單戀對方,並未廣告過。校方已將該男大學生,檢方則是依未遂將他。高院發覺男大學生正在臉書屢屢留言過火言論,且至今也未獲女大學生諒解、提出任何息爭打算,犯後毫無悔意,27日依未遂罪維持一決處以5年半徒刑。
女大學生遭刺趕緊尖叫呼救不成刺女方判5年半徒刑,並趁隙咬了男方左手手指,他痛苦哀痛才松手,女大學生乘機逃回宿舍求救送醫醫治,所幸保回一命。
據“今日”報道,一名就讀宜蘭大學的男大學生,因單戀一名女同窗不成,竟然由愛生恨,竟然正在深夜持生果刀尾隨對方,朝女方頸部、頭部等部位刺,所幸女方及時逃過死劫。不意男大學生犯案後,竟然正在本人臉書寫下“證明有能力”、“要刺她的喉嚨”。校方曾經將他,法院日前也依未遂判處他5年半徒刑,全案可上訴宜蘭大學男大學生單戀。
男大學生過後正在臉書貼文,竟稱說本人是“證明有能力”、“要刺她(劉姓女大學生)的喉嚨”。校方對他進行約談宜蘭大學,一度稱說要廢掉女大學生左手當報仇,之後卻又改口說“只是想嚇嚇她”。
法院判決指出,該名21歲的男大學生,身高1米9、體型壯碩,暗戀班上一名身段嬌小的女同窗,但女方對男大學生沒感受,男大學生因而由愛生恨,竟正在2013年12月13日,先是去采辦童軍繩、生果刀等物品,後于當晚11時潛伏正在學校女生宿舍附近,見女大學生獨自走回宿舍時,宜蘭民宿畢卡索從後方持刀連刺她3刀。